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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治理效能 山西出台《通知》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

放大 缩小

6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印发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政务服务事项、出具证明事项、减负措施指导目录和标识牌内容及悬挂位置参考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内容。


据悉,为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山西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委编办、省乡村振兴局起草该《通知》。


村级组织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通知》规范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出具证明的事项,明确了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措施,健全了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工作机制。


《通知》以指导目录的形式,制定了《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级组织协助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村级组织减负措施指导目录》和《村级组织标识牌内容及悬挂位置参考指引》。


其中,《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确定了11类事务类别和28项具体事项。宣传教育类明确了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职责;组织建设类明确了党员管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职责;民主自治类明确了发展基层民主、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方面职责;乡村治理类明确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职责;平安建设类明确了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安乡村建设、应急工作等方面职责;乡村振兴类明确了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费用的发放、农村产业发展、集体收益分配、生态保护、涉农惠农等方面职责;群团工作类明确了团员管理、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会组织建设等方面职责;权益保障类明确了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方面职责;民族宗教类明确了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职责;日常管理类明确了村级印章管理、村级人员任用、服务管理等方面职责。


《村级组织协助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确定了26项协助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包括,依法协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临时救助、老年人补贴、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优抚对象待遇的申领、中止与取消,协助悬挂光荣牌和定期走访慰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农民宅基地管理、集体土地上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分户立户、死亡登记、户籍迁移,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治安保卫、禁毒防范、“扫黄打非”、统计调查和其他依法依规协助政务服务工作事项,并明确了服务对象和协助的职能部门。


按照已确定的“时间表”,山西省将于2023年底完成整治规范工作任务;2024年上半年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章立制;2024年下半年总结经验,形成村级组织减负常态化机制,基本实现全省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权责明晰、工作机制精简高效、牌子简约明了、证明依规便民,切实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


(责任编辑: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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