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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时习之|行走绿水青山间的“森林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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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原五十里,修竹半其间。”春日,驱车行驶在素有“竹林之乡”美誉的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的山间公路上,满目苍翠间竹香扑鼻而来,放眼望去,群山环绕,碧水相依。


转过一道弯,一座狮子石水库跃入眼帘,清波荡漾、穿村而行,沿边一丛丛碧绿竹影随风簌簌摇晃,吸引无数游人驻足。这里是安吉县上墅乡刘家塘村。


时下,林间的竹笋正冒着尖尖的芽。刘家塘村党总支书记、三级林长褚雪松与护林员正在林间巡逻。


“今年竹笋长势喜人,收获有望!我们村有毛竹林4700多亩,只要加强管理,毛竹平均每亩每年可产鲜竹1000多公斤、竹笋100多公斤,收入在原来基础上可增加20%以上。一年算下来,村民人均能增收10多万元。”褚雪松骄傲地给前来走访的“森林法官”潘晶晶算了笔账。竹林的勃勃生机离不开村民们的悉心养护,也离不开“森林法官”的默默守护。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试点县,安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更好推动绿色发展。


2016年5月,安吉县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21年11月,以“村巷法官”和三级“林长制”为依托,正式建立“森林法官”工作机制。目前,120名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干警”组成的“森林法官”下沉到全县215个行政村(社区),用司法力量助力安吉绿色高质量发展。


今年年初,安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森林法官”潘晶晶一行来到刘家塘村走访。


“毁林种茶的现象还有吗?毛竹林长得好吗?”


“现在毁林种茶的情况很少了,之前被毁掉的毛竹林也恢复得很好,请放心!”褚雪松边说边带人往竹林深处走。


刘家塘村有600多家农户,几乎家家种毛竹。近年来,由于竹材销售价格持续下滑和采伐人工成本不断上升的双重压力下,村民经营毛竹山基本无利可图。不少村民见安吉白茶的经济效益可观,便想毁林开垦种茶。


村民尉大爷家里有近5亩的毛竹林。去年,他偷偷将家里的0.3亩毛竹林砍了,种上了茶苗。褚青松在巡查中发现尉大爷擅自破坏林地,便劝他停止破坏并尽快恢复。“我用自家土地种茶树,为什么不行?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种了?”尉大爷不服气。


见此情形,褚青松想起“森林法官”之前来村里开展普法宣教时讲过的非法砍伐林木案例,于是跟尉大爷讲起了法律:“大爷,您破坏的虽然是自家毛竹林,但根据相关法律,砍伐林木需要采伐许可证,而且滥伐林木达到一定面积就违法了。如果你再继续砍伐竹子,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基层护林员和林长一般年龄偏大且对相关法律不够熟悉,有时候只讲道理不普法,村民听不进去。”褚青松说,“现在有法官给我们‘补课’,处理起类似情况就事半功倍了。”


从前年开始,在安吉的田间地头、茶山竹海,总能看见“森林法官”忙碌奔波的身影,他们走出法庭,翻山越岭为老百姓现场释法明理,主动化解涉林纠纷,帮助林长和护林员解决法律问题。“过去,护林员发现无法解决的难题,需要层层上报,现在,‘森林法官’会提前介入,让各类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源头。法官们的积极走访,也让村民的法律知识储备更加充足,对司法流程更加熟悉,法律意识逐步提高。”潘晶晶说。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录了“浙江安吉县人民法院‘森林法官’守护森林竹海,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安吉先试先行的这项探索与创新,正是浙江绿色发展的美丽缩影,也是中国生态文明发展的鲜活注脚。


(责任编辑: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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