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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成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原发: 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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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清徐县消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清徐县成为全国试点,系我市唯一。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中央立足当前我国基本国情和新发展阶段,做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改革试点,既可以盘活农村闲置的土地要素资源,培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高质量发展中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自然资源部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要做到“二三二”,即抓住“两项前置条件”,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别是实用性村庄规划,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房开发;探索“两项重点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愿用、会用入市土地的权益保护机制。

  清徐县作为国家试点县,将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试点政策,稳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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